十三届甘南州委第七轮巡察公告
发布日期:2025-09-23 浏览次数:241
十三届甘南州委第七轮巡察公告
根据州委统一部署,2025年9月上旬至11月上旬组织开展十三届州委第七轮巡察工作,对州委政法委、州公安局等9家州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。具体如下:
州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州委编办、州公安局、州地震局的巡察工作。
州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州委党校(行政学院)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州投资与合作交流局的巡察工作。
州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州委政法委、州中级人民法院、州人民检察院的巡察工作。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规定,巡察期间,州委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,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目前,各巡察组已完成巡察进驻,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,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:
一、在监控盲区设39个固定信访意见箱(地址附后)
二、设专门电子邮箱
州委第一巡察组:zwdyxcz2025@163.com
州委第二巡察组:zwdexcz202509@163.com
州委第三巡察组:18034696913@163.com
三、设专门值班电话
州委第一巡察组:18093947802
州委第二巡察组:18034693907
州委第三巡察组:18034696913
受理时间为:每天8:30—18:00
四、设“码上巡”二维码网络举报平台
五、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
十三届州委第七轮巡察信访截止时间到2025年11月10日。
中共甘南州委巡察工作
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5年9月22日
十三届州委第七轮巡察固定信访意见箱地址
州委第一巡察组设10个固定信访意见箱,具体位置如下:
1.州委门口南侧;
2.州委统办楼11楼电梯口;
3.州公安局门口门卫室侧墙;
4.州公安局交管支队办公楼门口;
5.州公安局交管支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大队(原交警支队车管所)大门口;
6.州公安局特警支队门口北侧门卫室侧墙;
7.州公安局森林公安局2楼楼梯口;
8.州公安局机场公安局办公楼1楼楼道;
9.州地震局院外大门左侧;
10.州地震局办公楼1楼楼梯口左侧。
州委第二巡察组设23个固定意见箱,具体位置如下:
1.州委党校门房侧墙;
2.州委党校培训楼门口;
3.在州住房公积金机关及各管理部、各县市人员密集区域设置19个固定意见箱,分别在:州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大门外南侧、州人民政府行政中心4楼楼梯口;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至2楼楼梯转角处;合作市裕佳苑三区商业楼1楼大厅门口、合作市裕佳苑三区商业楼2楼门口左侧;临潭县妇幼保健院1楼大厅、临潭县妇幼保健院7楼楼梯口;卓尼县盛世酒店隔壁门口、柳林第二小学对面;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156号桑曲西路、海螺湾广场物业公司楼下;碌曲县陇日财富广场B栋1单元门口、碌曲县陇日财富广场C栋永兴顺华五金建材商行拐角处;玛曲县广场苑小区德吉家园1号楼二单元202室门口、玛曲县政务服务大厅门口;迭部县西河滩鑫洋住宅楼南楼2楼楼梯口、赛银酒店楼下;舟曲县舟林大厦1楼门口、舟曲县政务服务中心门口。
4.州人民政府行政中心1楼大厅;
5.州人民政府行政中心10楼南侧楼梯口。
州委第三巡察组设6个固定意见箱,具体位置如下:
1.州委统办楼10楼南侧电梯间;
2.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大厅;
3.州人民检察院技侦楼1楼前门;
4.州人民检察院技侦楼1楼后门;
5.州中级人民法院南门;
6.州中级人民法院北门。
编辑 马晓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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